大对比工作的通知
各省(市)、自治区建材(水泥)质检站:
各水泥生产企业:
依据《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》,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定于2013年4月起开展“格雷斯杯”全国第十四次水泥品质指标检验大对比(以下简称大对比)工作,以期通过此项工作促进水泥质检部门提高检验水平,为水泥生产与使用提供准确的数据。为做好本次大对比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新闻中心
各省(市)、自治区建材(水泥)质检站:
各水泥生产企业:
依据《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》,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定于2013年4月起开展“格雷斯杯”全国第十四次水泥品质指标检验大对比(以下简称大对比)工作,以期通过此项工作促进水泥质检部门提高检验水平,为水泥生产与使用提供准确的数据。为做好本次大对比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